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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指引(纳税人适用)(7)

时间:2018-11-06 09:20来源: 重庆会计之家/重庆会计网 作者:admin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企业判断该无形资产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企业已完成了研发、测试等全部环节,该项资产已能够达到预期的所有功能。) 2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企业判断该无形资产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企业已完成了研发、测试等全部环节,该项资产已能够达到预期的所有功能。)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企业应具有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并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的可能性。)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企业应区分该项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新产品而出售的,应证明新产品存在市场且能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对直接将该无形资产用于出售的,应证明该资产能够出售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企业应有确凿证据证明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的技术能力、财务基础及其他资源。)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应对开发活动的支出单独核算。对于同时从事多项开发活动而无法在各项目间合理分配,以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应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实务中,对研发费用资本化判断条件及佐证材料包括:
1.开发项目技术方案已经过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并通过。佐证材料包括: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立项评审会议纪要等。
2.管理层已经批准开发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佐证材料包括: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管理层会议批准文件等。
3.开发项目已经充分地进行前期市场调研,说明所生产的产品或开发的工艺流程具有市场推广能力,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佐证材料包括: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立项评审会议纪要等。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项目开发及后续的规模化生产。佐证材料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工作大纲或科技合同书(含项目预算、开发团队、技术路线等)。
5.开发项目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佐证材料包括:开发项目会计核算账簿、项目支出统计台账等。
(二)研发费用的范围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定的研发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口径相比,强调“在职”人员,且包含了研发人员的奖金、津补贴等未列入加计扣除范围的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口径不包含房屋的折旧或租赁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口径规定,委托研发支出仅可按实际发生额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计入委托方。)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口径相比多列举了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且未规定归集限额。同时,按照总局2017年40号公告规定,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可按规定归集入其他相关费用计算加计扣除)
此外,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中还包括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临床试验费等,上述费用于财企〔2007〕194号未列举。
(三)研发准备金的提取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定,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对按财企〔2007〕194号规定计提了研发准备金的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应按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申报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当年计提而未实际支出的研发准备金,应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扣除且不得用于计算加计扣除。)
二、研发费用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一)研发前期准备
1.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
    (1)研发项目立项前调研
    在研发项目立项前,企业研发部门须进行项目立项调研。项目立项调研的主要任务包括:论证该项目领域技术(或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企业研发该项目的技术优势、可行性等。
    (2)编制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立项调研结束后,企业研发部门须编制和提供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市场需求、主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等内容。
企业可以组织独立于申请及立项审批之外的专业机构和人员成立评估委员会进行项目评估论证,对技术研发部门提交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技术研发部门报告编制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会陈述和答辩。经评估后,委员会对该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可行或不可行的意见。
    (3)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
经评估可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研发部门及时提交立项申请。研究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审批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研究项目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成果转化的可行性。根据项目预算金额的大小,按企业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分别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批。对经审批通过的立项申请,企业应及时下达立项批复,编制《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并明确项目预算,组成研发项目小组,指定项目小组负责人和配备合适项目小组成员等。项目小组负责人凭立项批复在财务部门办理项目费用预算申请,财务部门在年度的研发费用中安排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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