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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车辆购置税新政策实施

时间:2017-01-18 11:06来源: 重庆会计之家/重庆会计网 作者:admin
2017重庆车辆购置税新政策实施 重庆市国税局表示:从今天起到2017年12月31号止,对购置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18年1月1号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对购置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2017重庆车辆购置税新政策实施

重庆市国税局表示:从今天起到2017年12月31号止,对购置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18年1月1号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对购置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优惠延长一年,但优惠的力度减半,由之前的按5%征收变为按7.5%征收。 
 
重庆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副局长张德全:发票在12月31日之前开具的,都是按原来的老政策(5%)执行,我们提醒纳税人,如果发票开具以后,在60日之内,必须要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不申报,将会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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